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导语】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已经按规定正常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且当前连续缴费(含补缴)6个月以上,具备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

申领条件:

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已经按规定正常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且当前连续缴费(含补缴)6个月以上,具备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天津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政策

参保对象:

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登记方式:

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申请办理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登记

登记渠道:天津人力社保APP

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5%按月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在按月缴费基础上,也可以按季、半年、年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

注:

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后,在进入待遇享受期之前,可以申请退费。具体退费条件比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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